建筑工程学院硕士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日程安排

发布者:建筑工程学院发布时间:2019-07-13浏览次数:431

时间

工作内容

负责人

711-13

1.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制定硕士生导师申报条件,并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2.在学院网站上公布遴选具体日程及申报条件。

学院学位评定

分委员会

713-15

1.申报人填报相关表格(填报与时间相关的内容起止时间为201471日至2019630);

2.向申请学科所在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出申请,并向学院提交相关佐证材料;

3.学院对所有申报人的申报材料进行公示。

朱红明

716

1.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申报条件对申请人进行初审;

2.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填写《学位分委员会初审新增硕士生指导教师合格人员名单》,并将《初审合格人员名单》签字盖章后提交至校学位办公室,《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和《申请表》电子版发送至校学位办公室邮箱。

学院学位评定

分委员会

717

1.学校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主任会议,确定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新增硕导增列指标。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主任会议

717

1.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确定推荐人选

2.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将初评推荐的申报人名单按照初评结果排序,并将《申请表》一式两份、相关佐证材料原件提交至校学位办公室。

学院学位评定

分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