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建筑工程学院院旗、院徽、院歌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1-11-30浏览次数:48

为更好地展现我院良好形象,展示我院学生恪守校训、自强不息、勇于创新、与时俱进的精神风貌,加强学院文化内涵建设,增强学院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建筑工程学院特向全院师生征集能体现我院办学理念及专业特点的学院院旗、院徽及院歌。对最终确定采纳的应征稿件作者,学院将予以奖励。

一、作品要求

(一)院旗、院徽

1.构思巧妙、寓意深刻;形式独特、个性突出;具有较强的形象美和视觉效果;

2.主题鲜明,能代表全院蓬勃向上、团结进取、争创一流的精神风貌;能准确展现建筑工程学院办学理念、文化底蕴、学科专业特点,作品力求具有艺术性及创新性;

3.形态简洁大气,具有动感和较高的识别度;

4.色彩、比例搭配适当,清晰鲜明,协调统一,具有视觉冲击力和感染力;

5.院旗设计图案尺寸大小不限;

6.设计规范严谨,适用于对外宣传、印刷成品;

7.作品必须原创,严禁剽窃他人成果,一经发现作无效处理。

(二)院歌

1. 歌词简洁明快,内涵丰富,寓意深长,能够反映学院的历史、现状和未来,体现学院的办学理念和价值追求;

2. 曲调要激情澎湃,富有朝气,有时代感、节奏感,旋律优美,流畅动听,格调高雅,反映学院的特点,体现学院师生的精神风貌;

3.词曲篇幅不宜过长,便于传唱,应为合唱曲式;

4.作品可只提交歌词,有条件者欢迎同时提交词曲。

二、投稿要求

1.同时用纸质稿件和电子稿件两种方式投稿。

2.纸质稿件要求:院旗、院徽、院歌均需提交A4纸质稿件一份,其中院旗、院徽设计需提供A4规范彩色稿件,并另附创意说明文字(200字左右)简述图案寓意。作品请在背面注明作者姓名、学号、联系电话等。

3.电子稿件要求:提交作品原文件,院旗、院徽文件格式为PSD、JPG,分辨率大于150像素。

4.纸稿概不退还,请自留底稿;电子稿件以软盘、U盘或光盘形式提交,存档后返还。

5.若由于技术限制,院旗、院徽也可只提供手绘版。

三、评选办法

由学院从应征稿件中遴选基本符合征集要求的应征稿件,通过多种方式进行展示,广泛征询师生意见;在充分尊重广大师生意见的基础上,把拟采纳的设计图案和歌曲报学院通过。

四、奖励办法

院旗、院徽、院歌征集内容均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及优秀奖,学院将向获奖者颁发证书并给予相应奖励。

五、知识产权

被采用的原创作品,其著作权、使用权及修改权均归建筑工程学院所有。

六、征集时间

征集时间为2011年11月30日至2012年3月30日。

七、来稿交送地址

哈尔滨理工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建筑学系教研室(2号楼407室)

电子邮件:jz_sjjs@163.com

咨询电话:86390835

八、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哈尔滨理工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党总支

承办单位:哈尔滨理工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建筑学系党支部

哈尔滨理工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团总支、学生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