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 工作内容 | 负责人 |
7月11-13日 | 1.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制定硕士生导师申报条件,并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2.在学院网站上公布遴选具体日程及申报条件。 | 学院学位评定 分委员会 |
7月13-15日 | 1.申报人填报相关表格(填报与时间相关的内容起止时间为2014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 2.向申请学科所在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出申请,并向学院提交相关佐证材料; 3.学院对所有申报人的申报材料进行公示。 | 朱红明 |
7月16日 | 1.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申报条件对申请人进行初审; 2.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填写《学位分委员会初审新增硕士生指导教师合格人员名单》,并将《初审合格人员名单》签字盖章后提交至校学位办公室,《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和《申请表》电子版发送至校学位办公室邮箱。 | 学院学位评定 分委员会 |
7月17日 | 1.学校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主任会议,确定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新增硕导增列指标。 |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主任会议 |
7月17日 | 1.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确定推荐人选 2.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将初评推荐的申报人名单按照初评结果排序,并将《申请表》一式两份、相关佐证材料原件提交至校学位办公室。 | 学院学位评定 分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