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学院
硕士研究生学业综合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
(2020版 试行)
根据《哈尔滨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校发〔2014〕163号)(以下简称“办法”)文件精神,为做好二、三年级硕士研究生学业综合奖学金评定工作,结合建筑工程学院实际情况,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特制订本细则。
一、评选对象
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在正常学制内的全日制研究生,但人事档案未转入学校的、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二、奖励标准
硕士研究生学业综合奖学金分三个等级,学生按学制享受学业综合奖学金。奖励人数按当年研究生部的下发名额确定。
一等奖学金10000元/年/人;
二等奖学金9000元/年/人;
三等奖学金8000元/年/人。
三、申请条件
(一)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积极要求进步,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尊敬师长,关心集体,团结同学,具有优良的道德情操和个人修养。
4、学习刻苦,学风端正,品学兼优。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请本年度学业奖学金
1、违反国家法律、校规校纪,受到纪律处分者;
2、考试作弊者;
3、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者;
4、处于休学、保留学籍状态者;
5、有课程考试不合格者;
6、在处分期内者;
7、由于因私出国留学、疾病、创业等原因未在校学习者;
8、学院评审委员会认定的其他不具备条件者。
(三)硕博连读研究生参评说明
见《哈尔滨理工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之规定。
四、奖学金的评定方法
1、奖学金按照综合评价成绩由高到低确定等级。当综合评价成绩相同时,由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以投票方式确定获奖者。
2、二年级研究生主要根据第一学年的课程学习成绩,兼顾社会活动进行综合评定。
五、学术成果和社会活动量化标准
1、材料有效时间:研究生入学时间至本年度申报材料时止(已用过的学术成果不允许重复利用)。
2、成果第一署名单位必须是哈尔滨理工大学,且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
3、论文必须同时满足:①已公开发表的科研论文;②学生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
(一)学术论文量化说明及标准
论文A、B、C、D四类按照最新版《哈尔滨理工大学学术期刊分类标准》相关条文进行认定,C1类论文指已被EI或ISTP检索的会议论文。
A类中SCI论文积分计算如下:
积分值=40+(4-期刊所在分区)×10
B类论文20分;
C类论文10分;
D类论文5分;
C1类论文10分。
注:
(1)SCI期刊分区以ISI网站查询的当年JCR中Ranking为准,若当年未发布,以查询上一年度为准,但若已发布,必须以当年为准。
(2)若期刊是交叉学科时,取最高分区。
(3)学校认定的A类非SCI收录期刊视为4区期刊。
(4)发表在被学校列入黑名单(从2015年1月1日起,《Advanced Materials Research》、《Applied Mechanics and Materials》和《Key Engineering Materials》列入学校学术刊物黑名单)中的刊物上的论文,评奖时不予认证。
(5)已取得录用通知但尚未正式发表的论文不计分。
(二)竞赛获奖积分标准
排名 | 国家级 | 省级 | ||||
一等 | 二等 | 三等 | 一等 | 二等 | 三等 | |
排名1-2 | 40 | 30 | 15 | 15 | 10 | 5 |
排名3-4 | 20 | 15 | 10 | 8 | 5 | 3 |
排名5及以后 | 10 | 7 | 5 | 4 | 3 | 1 |
注:(1)仅指各类科技大赛获奖,同一项目多奖者只取最高奖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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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积分标准
专利类型 | 积分 | 备注 | |
授权 | 实质性审查 | ||
发明专利 | 50 | 30 | 学生第一或导师第一学生第二方有效 |
实用新型专利 | 10 | — |
注: 发明专利授权及实质性审查得分累计不超过50分。
参与编写专著积分标准
出版社类别 | 积分 | |
已出版 | 未出版有ISBN号 | |
国家级出版社 | 50 | 50 |
列入国家“985”、“211” 院校出版社 | 25 | 25 |
其他出版社 | 10 | 10 |
注: (1)研究生指导教师为专著第一作者视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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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社会活动积分标准(总计100分)
1.思想品德(30分)
(1)政治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党的最新理论成果,不在互联网等公开场合发表不当言论;
(2)组织纪律:文明礼貌,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组织纪律性强,无违反校规校纪行为;
(3)宿舍卫生:宿舍保持清洁无异味,床铺整洁,物品摆放有序,无安全隐患,无违章物品;
(4)学习态度:认真学习、勤奋刻苦。学术严谨,论文无抄袭,积极投入到学习科研中;出勤率高,表现优异;
(5)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比赛,积极参加社会实践。
2.社会工作及获奖情况(70分):
(1)社会工作(40分)
研究生会主席、研究生团总支书记、班长40分;
院党支部书记、研究生会副主席、研究生团总支副书记30分;
团支书,生活班长、研究生会各部长、研究生团总支各部长、研究生会各副部长、研究生团总支各副部长:20分;
其他班委、研究生会部员、研究生团总支部员:10分。
(2)获奖情况(30分)
获得国家级称号获30分;获省级先进称号:25分;获校级先进称号:加15分。
六、评审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评选认定的具体组织和审核工作。评审委员会在充分尊重学科、研究生导师和学生党支部(或)学生推荐意见的基础上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和初选,由研究生辅导员负责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的具体管理工作。
主 任:林莉
副主任:戴湘竹 王晓东
成 员:研究生导师(2-3人) 辅导员(2-3人)学生代表(1-2)人
七、其他说明
(一)关于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舞弊的处理
1、在学业奖学金申请过程中,指导教师对自己指导的研究生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有审核、把关的义务和责任。
2、凡有弄虚作假、舞弊者,一经核实,取消该生在校期间所有奖学金的评定资格,追回全部已评学业奖学金,并通报指导教师。
(二)对评定结果异议的处理
学生对评定结果如有异议,可在学院公示阶段通过书面方式向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学院评审委员会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如学生对学院评审委员会做出的答复仍有异议,可在学校公示阶段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提请裁决。
七、附则
1、本细则由建筑工程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
2、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建筑工程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2019年12月21日
附件1:
建筑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资格审查表
基本情况 | 姓 名 | 导师姓名 | 综合评价成绩 | S= | ||||||||||||||||
学号 | 所在系部 | 入学时间 | ||||||||||||||||||
电子邮箱 | 联系电话 | |||||||||||||||||||
身份证号 | ||||||||||||||||||||
学习情况 | 一外外语语种 | 外语成绩 | 四级 | |||||||||||||||||
六级 | ||||||||||||||||||||
学年内所修课程门,总学分,计算S1为(小数点后两位)。 | 注:该行仅对二年级学生有效 | |||||||||||||||||||
有效期内主要获奖 | 获奖日期 | 奖项名称 | 颁奖单位 | 获奖级别及名次 | 积分 | |||||||||||||||
自算 | 核对 | |||||||||||||||||||
有效期内专利情况 | 专利名称 | 专利号 | 专利人(前2) | 专利类型 (发明、新型) | 申请状态 (实审/授权) | |||||||||||||||
有效期内论文情况 | A类论文 | 论文题目 | 刊物名称 | 作者姓名(前2) | 年,卷(期) | IF | 所在 分区 | |||||||||||||
其他 类型论文 | 论文题目 | 刊物名称 | 作者姓名(前2) | 年,卷(期) | 期刊类别 | |||||||||||||||
有效期内专著情况 | 专著名称 | ISBN号 | 作者 | 出版年月 | 出版单位 | 出版社类别 | ||||||||||||||
社会活动 | 类别 |
注:(1)正反面打印;(2)积分请填在“自算”栏内,“核对”一栏不要填写;(3)期刊类别中A、B、C、D四类按照《哈尔滨理工大学学术期刊分类标准》确定;(4)未授权专利仅发明有效;(5)所在分区以JCR查询为准,取高者,A类非SCI期刊视为4区;(6)期刊IF以JCR为准。【A类中SCI论文积分值=40+(4-期刊所在分区)×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