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学院 硕士研究生学业综合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

时间:2019-12-27浏览:484

建筑工程学院

硕士研究生学业综合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

2020版 试行)

根据《哈尔滨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校发〔2014163号)(以下简称“办法”)文件精神,为做好二、三年级硕士研究生学业综合奖学金评定工作,结合建筑工程学院实际情况,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特制订本细则。

一、评选对象

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在正常学制内的全日制研究生,但人事档案未转入学校的、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二、奖励标准

硕士研究生学业综合奖学金分三个等级,学生按学制享受学业综合奖学金。奖励人数按当年研究生部的下发名额确定。

一等奖学金10000//人;

二等奖学金9000//人;

三等奖学金8000//人。

三、申请条件

(一)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积极要求进步,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尊敬师长,关心集体,团结同学,具有优良的道德情操和个人修养。

4、学习刻苦,学风端正,品学兼优。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请本年度学业奖学金

1、违反国家法律、校规校纪,受到纪律处分者;

2、考试作弊者;

3、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者;

4、处于休学、保留学籍状态者;

5、有课程考试不合格者;

6、在处分期内者;

7、由于因私出国留学、疾病、创业等原因未在校学习者;

8、学院评审委员会认定的其他不具备条件者。

(三)硕博连读研究生参评说明

见《哈尔滨理工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之规定。

四、奖学金的评定方法

1、奖学金按照综合评价成绩由高到低确定等级。当综合评价成绩相同时,由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以投票方式确定获奖者。

2、二年级研究生主要根据第一学年的课程学习成绩,兼顾社会活动进行综合评定。

五、学术成果和社会活动量化标准

1、材料有效时间:研究生入学时间至本年度申报材料时止(已用过的学术成果不允许重复利用)

2、成果第一署名单位必须是哈尔滨理工大学,且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

3、论文必须同时满足:①已公开发表的科研论文;②学生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


(一)学术论文量化说明及标准

论文ABCD四类按照最新版《哈尔滨理工大学学术期刊分类标准》相关条文进行认定,C1类论文指已被EIISTP检索的会议论文

ASCI论文积分计算如下:

积分值=40+(4-期刊所在分区)×10

B论文20分;

C论文10分;

D论文5

C1论文10

注:

1SCI期刊分区以ISI网站查询的当年JCRRanking为准,若当年未发布,以查询上一年度为准,但若已发布,必须以当年为准。

2)若期刊是交叉学科时,取最高分区。

3学校认定的A类非SCI收录期刊视为4区期刊。

4)发表在被学校列入黑名单(201511日起,《Advanced Materials Research》、《Applied Mechanics and Materials》和《Key Engineering Materials》列入学校学术刊物黑名单)中的刊物上的论文,评奖时不予认证。

5已取得录用通知但尚未正式发表的论文不计分。

(二)竞赛获奖积分标准

排名

国家级

省级

一等

二等

三等

一等

二等

三等

排名1-2

40

30

15

15

10

5

排名3-4

20

15

10

8

5

3

排名5及以后

10

7

5

4

3

1

注:(1)仅指各类科技大赛获奖,同一项目多奖者只取最高奖积分。

  1. 必须提供获奖证书。

  2. 所属竞赛分类等级按照学校最新公布的《国家级、省级科技竞赛项目一览表》确定。

  1. 专利积分标准

专利类型

积分

备注

授权

实质性审查

发明专利

50

30

学生第一或导师第一学生第二方有效

用新型专利

10

注: 发明专利授权及实质性审查得分累计不超过50分。

  1. 参与编写专著积分标准

出版社类别

积分

已出版

未出版有ISBN

国家级出版社

50

50

列入国家“985”、“211”

院校出版社

25

25

其他出版社

10

10

注: (1研究生指导教师为专著第一作者视为有效

  1. 所列积分为总积分,由研究生指导教师按贡献比例进行分配。

  2. 应提交具有导师签字的专著编写情况及分配比例说明。

)社会活动积分标准(总计100分)

1.思想品德(30分)

1)政治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党的最新理论成果,不在互联网等公开场合发表不当言论;

2)组织纪律:文明礼貌,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组织纪律性强,无违反校规校纪行为;

3)宿舍卫生:宿舍保持清洁无异味,床铺整洁,物品摆放有序,无安全隐患,无违章物品;

4)学习态度:认真学习、勤奋刻苦。学术严谨,论文无抄袭,积极投入到学习科研中;出勤率高,表现优异;

5)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比赛,积极参加社会实践。

2.社会工作及获奖情况(70分):

1)社会工作(40分)

研究生会主席、研究生团总支书记、班长40分;

院党支部书记、研究生会副主席、研究生团总支副书记30分;

团支书,生活班长、研究生会各部长、研究生团总支各部长、研究生会各副部长、研究生团总支各副部长:20分;

其他班委、研究生会部员、研究生团总支部员:10分。

2)获奖情况(30分)

获得国家级称号获30分;获省级先进称号:25分;获校级先进称号:加15分。

六、评审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评选认定的具体组织和审核工作。评审委员会在充分尊重学科、研究生导师和学生党支部(或)学生推荐意见的基础上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和初选,由研究生辅导员负责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的具体管理工作。

主  任:林莉

副主任:戴湘竹  王晓东

成  员:研究生导师(2-3人)  辅导员2-3人)学生代表(1-2)人

七、其他说明

(一)关于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舞弊的处理

1、在学业奖学金申请过程中,指导教师对自己指导的研究生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有审核、把关的义务和责任。

2、凡有弄虚作假、舞弊者,一经核实,取消该生在校期间所有奖学金的评定资格,追回全部已评学业奖学金,并通报指导教师。

(二)对评定结果异议的处理

学生对评定结果如有异议,可在学院公示阶段通过书面方式向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学院评审委员会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如学生对学院评审委员会做出的答复仍有异议,可在学校公示阶段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提请裁决。

七、附则

1、本细则由建筑工程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

2、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建筑工程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20191221



附件1

建筑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资格审查

基本情况

姓  名


导师姓名


综合评价成绩

S=

学号


所在系部


入学时间


电子邮箱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学习情况

一外外语语种


外语成绩

四级


六级


学年内所修门,总学分,计算S1(小数点后两位)。

注:该行仅对二年级学生有效

有效主要获奖

获奖日期

奖项名称

颁奖单位

获奖级别及名次

积分

自算

核对



















有效专利情况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人(前2

专利类型

(发明、新型)

申请状态

实审/授权

















有效论文情况

A类论文

论文题目

刊物名称

作者姓名(前2

年,卷()

IF

所在

分区



























其他

类型论文

论文题目

刊物名称

作者姓名(前2

年,卷()

期刊类别
























有效期内专著情况

专著名称

ISBN

作者

出版年月

出版单位

出版社类别



































社会活动

类别




注:(1)正反面打印(2)积分请填在“自算”栏内,“核对”一栏不要填写;(3)期刊类别中ABCD按照《哈尔滨理工大学学术期刊分类标准》确定(4)未授权专利仅发明有效;(5)所在分区以JCR查询为准,取高者,A类非SCI期刊视为4区;(6)期刊IFJCR为准。A类中SCI论文积分值=40+(4-期刊所在分区)×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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