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12月1日公布了《高等学校公共艺术课程指导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后,建筑工程学院高度重视,院长林莉要求我院美育课教师集中学习研讨,将《纲要》要求落实在实际工作中。
12月2日,按学院统一部署,美育教研室主任秦丽带领全院美育课授课老师学习《纲要》,并围绕美育课教材、课程建设等方面展开讨论。《纲要》强调艺术公共课教学工作的开展要时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坚持用明德引领风尚,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把美育纳入高等学校人才培养全过程,提升高等学校公共艺术课程的育人成效,促进大学生自觉增强文化主体意识,强化文化担当。坚持育人导向,面向全体,改革创新的工作原则。会上教师们还将建工学院具体情况与《纲要》相结合,做出了以下工作计划:要深入学习《纲要》精神,根据《纲要》内容,设置相关课程,提前做好准备。同时要在教材、教师、教分等方面先做好布局和准备。教材方面需要围绕课程目标,精选教学内容,丰富教学资源,逐步形成美学和艺术史论类、艺术鉴赏和评论类、艺术体验和实践类等为主体的高等学校公共艺术课程教材体系。然后,摄影,书法,绘画,音乐,陶艺等各教学组负责人发言,畅谈新形势下如何切实做好美育课建设,上好每节课,上好每门课,真正将美育落实,服务校园文化建设。
通过本次学习交流会,建工学院美育教研室明确了下一步公共艺术课程相关内容和工作方向,确立了美育教育的工作目标。